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过程的最后阶段,按照培养目标规定的业务要求,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综合的、基本能力训练。指导教师应针对生产(业务)提出的某些问题,深入实际进行调查,选好题目,组织学生搜集并汇总各种资料,综合运用所学知识,通过调查、论证、计算、绘图、撰写报告等工作,取得设计或论文成果。毕业设计完成后,由各分院组织管理答辩,答辩由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教师组成的答辩小组主持进行,必要时,经学院同意,可外请专家,组织全院性公开答辩。毕业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按学生设计中的表现,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及答辩情况,综合评定设计成绩,成绩按优、良、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载。社会实践的组织和安排,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学生自行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要尽可能结合实际任务进行,要立足于提高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 一、总则 高等职业教育是按照职业需求组织和实施的教育,具有岗位针对性强、实践能力要求高的特点,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作为高职教学过程中的最后一个教学环节,与其他教学环节彼此配合,是前面各个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和提高,其内容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提高职业能力的培养过程。毕业设计(论文)既可以培养和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技能、独立工作的能力和创造能力外,又能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意志品质、心理承受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等,使他们毕业后能尽快地适应工作岗位。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般应包括:确定题目、学生选题、开题论证、下达设计(论文)任务书、拟订工作进度计划、社会调研、实习、收集资料、制定设计方案(论文纲目)、完成设计(撰写论文)、指导教师审阅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正文)、答辩、评定成绩等程序。 为实现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目的 (一)通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应使学生受到生产、建设、管理、服务实际工作中各环节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掌握实际工作的方法和步骤,即如何设计工作方案,搜集和阅读文献资料,进行调查研究、设计、实验与数据的处理,使用工具书和撰写论文等;培养学生实事求是,谦虚谨慎,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应结合职业技能标准、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和工作实际,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明确内容与要求,达到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训练的目的。同时,为达到岗前训练的目的,鼓励学生在就业岗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三、要求 (一)各分院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各专业的特点,提出毕业设计的具体要求,充分利用毕业设计(论文)这一重要环节,使学生受到理论联系实际,独立进行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能力(设计方法、实验方法和研究方法等)的训练,同时充分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及管理工作水平。 (二)根据各专业职业岗位能力等精心设计详细的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计划。根据不同专业毕业生的实际,采取论文、实习(调查)报告和设计三选一的形式设计毕业作品;教师结合学生的实际进行集中与分散指导,使学生的毕业作品能较好的体现学生对本专业必备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体现学生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 (三)外语专业的毕业论文必须用外文撰写,并用外语答辩。艺术类专业的设计图、效果图应尽量反映作品的全貌,并制作出实物且附有设计说明书;其他特殊专业也应结合自身特点提出相应的要求。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充实指导力量,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成绩评定及质量检查,切实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五)依照档案管理制度,对毕业设计(论文)文本进行存档,文本保存期一般不得少于三年。 四、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文件 (一)毕业设计 ( 论文 ) 任务书 毕业设计任务书应包括题目、设计任务、设计所需的数据及资料和完成时间;毕业论文任务书应包括题目、课题依据有关资料及完成时间。 (二)毕业设计 ( 论文 ) 指导书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应包括设计或研究范围、要求、方法步骤、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需文字、图纸额度、进度安排以及参考文献(包括最新科技成果及学术动态)。 (三) 毕业设计 ( 论文 ) 实施计划 分专业制订毕业设计 ( 论文 ) 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整个专业的毕业设计 ( 论文 ) 题目一览表,每个学生的选题以及从事毕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单位、每个课题的校内外指导教师名单、各分院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组成情况及成员名单、成绩评定办法、具体进度及日程安排。 五、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应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各有关单位分工合作,共同完成。 (一)教务处职责 1.组织全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研究、制定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 3.审查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课程标准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4.根据计划协调和调度毕业设计教室、实训室、机房等资源; 5.会同院内有关单位深入毕业设计(论文)现场,了解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6.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并上报。 (二)图书馆职责 1.优先给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提供借阅资料、查阅文献的条件; 2.根据各分院报设计(论文)题目,提供有关资料、文献的目录,指导情报检索。 (三)各分院职责 各分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由分院院长负责全面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以分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各有关教研室主任和专业带头人为核心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有: 1.审查有关教研室所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课程标准,参照教务处颁布的实训课程大纲格式。组织各教研室编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制定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并报教务处; 2.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联系毕业设计(论文)地点,审查、批准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名单,并于每届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个月报教务处; 3.研究、检查及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答辩工作,统一评分标准,审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答辩委员会由各分院教学副院长担任主任,委员 5 ~ 7人,主要由高、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可邀请校外(企业)专家参加,以促进我院教学质量的提高。答辩委员会根据课题类型、工作需要组织若干个答辩小组,各答辩小组应由奇数人员组成,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答辩小组的任务是答辩前认真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对毕业设计(论文)合格的学生进行答辩,并提出综合成绩及评语,提交答辩委员会审定通过。 5.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报教务处汇总后向主管院长汇报。 六、命题与学生选题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高等职业教育主要面向基层,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其毕业设计(论文)不应仅是研究、开发和设计类课题,而应更多地结合生产实际项目选择有关工艺及装备的设计与改进,或产品的制作、现场管理的优化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岗位技能训练等课题,或侧重学生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的培养与提高,尤其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其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形成综合职业素质。 (一)指导教师遴选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指导教师要全面指导学生进行毕业实习 ( 社会调查 ) 和毕业设计( 论文 ) ,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表现和工作进展情况;注重启发、引导,鼓励学生创新;针对不同学生在知识和能力方面的差异,坚持因材施教,进行个别辅导(每周应有足够的辅导时间);引导学生应用计算机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具体问题。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由助教任指导教师时,应有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参与指导。学校鼓励和提倡各教学单位聘请校外专家、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应有实际的设计、实验或研究工作经验、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指导教师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掌握有关资料,并提前做好课题准备工作,参与编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具体拟定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包括题目、专题、目的、任务、内容、要求、参考文献等),并在学生进入课题前发给学生。 4.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宜过多,工科类专业每名教师原则上不超过8人;文科类专业每名教师原则上不超过10人。 5.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时,各分院应聘请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相关人员作为校外指导教师,本分院指导教师应经常以不同方式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与质量情况。 6.指导教师应设立电子邮箱,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 (二)命题 命题是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前提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由各分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教研室将各指导教师提供一定数量的备选课题进行汇总,报分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 命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题目的范围和深度,应紧扣培养目标,满足教学要求,符合学生已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力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和应用所学知识。 2.选题应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实用性。应尽可能结合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领域的实际或科研,真题真做。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题目应尽量选自工程实际或科研、实训室建设的课题;文科类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也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 3.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文科类每生一题,理科类多人一题的,必须要有明确的分工和侧重,并在毕业设计(论文)成果中得到具体反映和体现。 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得到充分的训练。题目的难度、份量要适当,过程较完整。应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为度。遇到工作量大、需要几个同学合作的题目,必须分工明确、份量相当,使每个同学既对整个课题有个全面的了解,又都有自己独立完成的任务。 5.在内容要求上,应尽量覆盖专业主干课程,有利于学生获得综合性的训练和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对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和论文篇幅,按不同类别的专业,作出明确合理的规定。 6.每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既要有一定的稳定性,又要及时更新,以适应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 7.应有充分的资料、文献数据、规范作依据。不允许先立题目,后找依据。 8.鼓励学科间的交叉,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应用能力。 9.以下几种选题不宜采用: (1) 选题过专、过窄,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2) 选题太大、太难,学生难以胜任。毕业论文尤其要克服此倾向。 (三)学生选题 1.教研室应根据教务处和分院的工作安排及时组织教师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题目。 2.分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在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题目后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程安排及时向学生公布。 3.专业教研室负责对学生作选题辅导报告。学生原则上应在公布的选题范围内选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特长自拟题目,但不得脱离学科专业的范围,自拟题目须经专业教研室主任审核确认。选题确定后,一般情况下不得进行更改调整。 4.分院在学生选定题目后应及时组织教研室(课程组)安排、落实指导教师。教师在接受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后应及时召集学生,并对学生开题、资料收集、文献综述、写作规范等方面进行指导;同时,指导教师应向学生提供主要参考资料目录,提出写作质量、工作量和进度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七、任务书填写与下达 (一)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下达,每生一份。 (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设计题目、指导教师、设计主要任务及目标、进度安排等。 (三)在主要内容栏中,以目录形式写出设计的主要内容和步骤,内容和步骤应尽量详尽、具体。 (四)在进度安排栏中,要落实到每一周毕业设计任务的内容。 (五)任务书格式见附件。 八、开题与资料收集 (一)学生接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后两周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开题报告是开展课题研究的依据和撰写论文的基础,也是评定毕业成绩的根据之一。各专业学生,在完成上网查阅文献、调查或实地考察后,都要向指导教师提出开题报告。内容包括:课题的来源、主要研究内容、方法及其预期目的、课题进度计划等。对于毕业设计时间不足8周的课题,可以适当从简,但也要写课题研究计划交指导教师审阅。 (二)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检查每个学生的开题准备情况,检查的要点如下: 1.检查学生的文献综述和方案论证,判断是否已充分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要求; 2.进度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3.是否具备毕业设计(论文)所要求的基础条件。 (三)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必须在一周内重做。 (四)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本课题来源、目的和意义 2.本课题的主要内容,课题实施计划、参考资料等。详见开题报告范本。 (五)指导教师收到开题报告后要对本课题的深度、广度及工作量的意见和对设计结果或论文论点的主要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每个学生。 (六)资料收集整理。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是一个系统工程,平时要多积累资料和素材。学生确定选题后须抓紧时间,完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七)做好读书笔记。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要阅读大量相关文献资料和认真做好读书笔记,以保证毕业论文所需素材积累和写作功夫的训练。在向指导老师呈交毕业论文时,须按规定同时呈交读书笔记。 九、指导与修改 (一)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既要负责业务指导,又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纪律教育。具体负责学生的纪律、考勤、学风等登记工作;教师应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生活情况,切实纠正毕业设计(论文)脱离实际的倾向,坚决反对学生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积极倡导科学、求真、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对学生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作出处理意见。 (二)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必须坚守岗位;经学院(分院)批准外出时应委托一名教师临时负责指导,同时外出时间应控制在2周以内。 (三)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表现是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负责、严于律己、严格要求学生、关心学生的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鼓励;对敷衍塞责、导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的指导教师应视其情节轻重认定为相应的教学事故。 (四)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上。 (五)指导教师职责是: 1.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下达给所指导学生。任务书包括:目的、任务、原始资料、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和时间要求、成果目标要求、主要参考文献等。 3.在指导学生完成开题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学生拟定开题报告。要求报告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出论文写作的范围、主题、思路,并对学生的开题报告提出修改意见。 4.要定期按计划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指导答疑,检查课题进度、质量及时提出调整或改进意见等。指导教师在检查、指导时,不仅要在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上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和规定,以提高毕业设计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同时还要对学生的出勤、工作态度等情况予以考核。 5.指导教师必须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完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并认真填写考核评语给出初评成绩。 6.督促所指导的学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参加学生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 7.在整个毕业环节中,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必须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足额完成。一般情况下,每周面对面集中指导学生的时间为4—6学时,并填写指导日志。教师因公或因病请假,应事先向学生布置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请假时间超过三周的应及时调整指导教师。 8.对工作不努力、不认真、敷衍了事、回避指导、未完成各阶段任务或无故缺勤、严重违反学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不推荐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9.对个别学生(已就业)的要给予远程指导,利用互联网络督促其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六)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行为规范 1.学生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明确其目的、意义,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投入到课题研究中去,在导师的指导下,保质保量独立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2.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期间,学生应主动联系指导教师,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敢于创新。 3.紧密联系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课程实习或实验、毕业实习,并独立地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否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不及格计。 4.注意勤俭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规操作损坏仪器设备需照价赔偿。 5.学生应在规定的场所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以便教师指导和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实行考勤制度,一般不准请假,请病假要有医院证明,请事假要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时间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 6.对于有特殊情况(指已就业)的毕业生,可以不用返校,课题内容可以根据工作情况自定,但必须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审查,必须参加答辩。 十、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要求 (一)要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即能够综合体现出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水平。 (二)要有较强的独立性。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体现出一定的独立性。即要在学习参考了大量的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经过自己的认真思考分析,写出自己的东西,在论文中体现出作者自己的观点,否则就没有价值。 (三)要有较强的逻辑性。即论文中心论点突出,论据充分合理,体系安排合理,结构层次分明,给人以清晰明确、循序渐进的感觉。 (四)能准确运用相关数据。数据运用要准确,不能将不必要的数据都用上去,引用数据时一定要准确,要有出处。 (五)会正确运用图表。图表有极强的表现力,图表形式能很好地配合文字对论文观点做出印象较深的描述。因此、要善于正确运用图表形式,来增强论文的效果。 (六)要准确规范地运用术语。毕业论文对专业术语的运用一定要准确规范,不要自己杜撰术语,更不能将不同含义的术语混用。 (七)毕业设计说明书与图纸,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要求,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必要的计算、技术经济分析、图纸、参考文献。毕业论文应包括:标题、目录、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十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是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效进行全面检验的重要步骤。毕业设计(论文)结束时,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将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按规定的要求、顺序装订成册,连同开题报告(含工作计划)等有关附件资料送交指导教师评阅,然后按答辩小组规定的时间、地点逐个进行公开答辩。 (一)评阅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后,由指导教师进行审阅写出评语,内容包括:学生对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等的综合应用情况(包括资料分析、方案制订、计算说明、立论、推理、文字表达、实践技能、图件等)的评价;毕业论文的质量和在完成过程中的表现情况;创造性采用新技术状况的评价;毕业论文的文字表达、计算与结果的分析等方面所达到的水平情况;对学生工作态度(对设计或撰写论文的态度、组织纪律情况)的评价;存在的问题及错误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在答辩前五天交答辩委员会负责人,由其落实同行专家、相应专业人员进行评阅。评阅人应认真评阅,写出具体而恰当的评阅意见,并评定评阅成绩。 对毕业设计的评阅意见应包括:论据、计算是否正确、严密,有无独创性;设计计算及主要设计图件的质量;文字说明及其主要设计图件的质量; 对毕业论文的评阅意见应包括:内容是否正确,有无独创性;分析问题是否严密,处理数据是否恰当,结论是否正确;文字表达及其他附件的水平。 (二)答辩 高职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进行答辩。答辩工作由专业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各答辩小组具体实施。 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本分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审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语和成绩;研究和处理小组答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在本分院答辩工作结束后,写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总结报告。 答辩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编排本小组答辩次序,逐个组织学生答辩;答辩前经阅读有关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了解学生课题内容及指导教师评语;根据课题的难度及工作量、论文的结构、内容和现完成的质量,以及研究成果的理论与实际意义,需事先重点准备好几个问题,以便在答辩时提问。 认真听取学生在答辩中的汇报和对问题的回答。依据评分标准拟定答辩评语、答辩成绩。 及时汇报、研究、处理答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答辩会前要认真做准备,不得缺席。毕业答辩的方式,按课题的内容特点和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多少,可采用小组答辩,也可采用大组答辩。人数较多的专业,可选少数有代表性的课题先进行大组示范答辩,再分小组答辩。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成员会要围绕论文(设计)题目所涉及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本专业的专业技能、实际工作能力等,认真对每一个学生单独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答辩小组要对答辩中的提问和学生回答的问题做简要记录。答辩后,答辩小组及答辩委员会须对学生写出评语。 1.答辩条件。只有具备下列条件的同学,才能参加论文答辩。即:按人才培养方案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要求完成了各环节的任务,并经指导教师审定签字;经评阅人评阅,并向答辩小组介绍。 2.毕业答辩的步骤: (1)学生介绍毕业设计 ( 论文 ) 内容。学生应在答辩前写出书面提纲,内容包括:课题名称和任务,采用的原始资料和参考文献,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本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价(成绩与存在问题)。学生的介绍应力求做到:语言准确、简练,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2)答辩委员会质询。质询的内容应是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与题目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方法及考察鉴别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的各种问题。可采用集中回答或一问一答等方式。质询时间以 20 分钟为宜。 (3)成绩评定。由答辩小组(小组答辩)或答辩委员会(大组示范答辩)根据应根据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中的表现、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质量、答辩情况、独立工作能力、毕业实习(社会调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刻苦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方法可采用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集体讨论;也可在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分项打分,然后取平均值作为综合成绩。集体讨论时,指导教师应首先介绍学生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含毕业实习或社会调查)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遵守纪律等情况。答辩小组在对学生做出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的同时,还需写出评语,一起报答辩委员会审批。评语内容应包括: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和工作量;毕业设计(论文)的特点和优缺点;基本理论和技能的掌握、运用程度;各种能力的强弱等。 (4)毕业答辩成绩评定标准。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或百分制。成绩具体评定时应考虑设计 ( 论文 ) 的质量、答辩情况、独立工作能力、毕业实习 ( 社会调查 ) 情况、政治表现、学习态度等综合因素。 各分院可根据各专业的特点,结合具体情况制订成绩评定标准,并向学生公布。各专业统一拟订各级成绩相应的评语标准,使同专业同成绩等级的论文在评价上大体一致。评语内容应包括研究成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据是否充分、可靠;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主要优缺点等。评定成绩必须坚持标准,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力求反映学生真实的业务水平。对有独立见解或有创见、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设计(论文)成果,给予优秀的成绩。评“优”的毕业设计(论文)一般不超过学生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总体成绩要形成梯度,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答辩不合格者,毕业设计(论文)以不及格论处。成绩应在答辩结束后两天内向学生公布。 (三)注意事项 1.答辩前,答辩委员会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要求,明确评分标准等。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于答辩前10天向答辩小组提交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评阅意见及评分。答辩小组成员应按照答辩小组组长的安排交叉评阅本小组负责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要件、结构、论点、论据、见解以及是否有抄袭等情况,提出评阅意见和成绩建议。 3.答辩时,除就课题中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外,还应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的设计及计算方法、实验方法、测试方法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答辩应有记录。 (四)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工作表现、毕业环节工作量、设计的结构、内容与完成质量,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设计的整体水平与实际意义,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全面综合评定。评定时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综合考核学生的成绩: 1.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的情况; 2.学生的业务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外文水平、动手能力等); 3.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质量(包括选题、总体思路、方案设计、设计说明书、图纸质量、计算及测试结果、文字表达、创新等); 4.答辩中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情况; 5.整个毕业环节过程中的工作态度。 十二、毕业论文的装订、归档、总结要求 (一)装订。毕业论文材料装订成册后,由专业教研室汇总,并移存分院统一保管。 (二)装订顺序。毕业论文要按顺序装订。即:封面—目录—中英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致谢语。 (三)装袋顺序。毕业论文要按内容顺序装袋。即:论文任务书—指导书—开题报告—装订成册的毕业论文—论文评语、成绩—周记录本-读书笔记—英文原文及译文—附录。优秀毕业论文附光盘一并归档。 (四)总结。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教研室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绩,改进工作,以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毕业论文工作总结由各教研室负责,并报分院教务科。 十三、顶岗实习的具体要求 (一)顶岗实习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工作原则上由所在实习单位负责,指导教师由实习单位选派素质高、技术好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担任。 (二)顶岗实习的内容和基本要求,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所在专业的教研室共同协商确定。 (三)为使学生通过毕业实践,在实践能力上得到提高的同时,在专业理论知识方面也有所进步,学生在毕业实践阶段还应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 (四)学生所在分院应选派专业教师定期与学生所在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对学生进行实习指导,并听取指导教师和学生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应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而且教师要在学生开始实习的三周内,给学生选定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下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五) 学生应作实习日记,最后要写实习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较全面地反映出实习的内容,知识的应用,在思想和工作上取得的进步以及技术与能力上的提高等。在实习的过程中,收集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资料,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十四、学生工作量要求及指导教师工作量核定 为保证综合训练,全面反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所有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限内必须完成下述有关工作量: 查阅文献资料数量视课题需要和学生水平而定,一般在5篇以上;调查报告读书笔记,一般不少于2000字; 开题报告,一般在2000字左右;论文摘要3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 设计类课题的设计图纸工作量,由指导教师视课题要求确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报告篇幅一般在5000字左右,程序设计的必须附有源程序。 指导教师工作量按指导学生完成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算,指导学生在校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每生5学时计算,指导学生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每生3学时计算。 十五、质量监控与保障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各专业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安排进行,由学校教务处统一负责进行管理,学院建立学院、分院两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体系,实施质量监控。 (二)学院要注重发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各级督导人员的作用,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进行监控。着重做好选题、中期工作、期终答辩三个阶段的检查工作,并提交检查情况报告或工作总结。分院自查报告与工作总结,每年暑假前,报送教务处。 (三)各分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有专项经费投入,并要逐年提高生均经费。要切实加大改革力度,从题目来源、指导教师配备、经费投入与来源渠道、学生就业工作的安排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创造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高质高效、有序地完成。 (四)在学生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学院、分院应组织专家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的质量进行抽检。抽查结果登记存档。抽检的主要内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题目难易度及工作量;选题的现实意义和实际价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研究设计能力、研究方法和手段应用能力;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质量;指导教师及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是否恰当,及答辩小组对答辩题目的选择是否合乎要求等。抽检数量原则上应占毕业生人数的10-20%。抽检专家应为副教授及以上人员。 (五)学院将继续加大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监控力度,每年采取相应方式,对各分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十六、附则 (一)各分院应根据本管理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08年3月修订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修订)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教职成[2006]4号、教高[2006]14号、教高[2006]16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为切实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规定各专业在学制规定的时限内必须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为加强顶岗实习管理,确保顶岗实习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顶岗实习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拓宽就业渠道的重要途径。组织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全真的工作环境,让学生接受真正的职业训练,一方面帮助其更好地实现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促使其自觉认识社会,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职业的工作氛围,自觉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为就业做好心理准备,为实现毕业与就业的零距离过渡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三条 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一个环节,因此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 顶岗实习总体要求 第四条 顶岗实习是学生的必修课程,不得免修,如成绩不合格,必须重修。实习期间,学生在企业顶岗工作,既是企业的准员工,又是学校在籍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校企双方均负有教育和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 全院全日制普通高职各专业最后一学期的教学活动统一安排为顶岗实习,各专业也可结合本专业教学进程的特点与需要,自行安排其他时间进行顶岗实习。各专业必须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不得低于半年。 第六条 各分院在选择顶岗实习单位时原则上优先考虑学生签订的就业单位,对于在倒数第二学期末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按照相对集中和就近原则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实习岗位要求和学生所学专业对口。 学生亦可自主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及岗位,但必须到其所在分院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到单位实习。即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家长签字同意后,由分院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七条 组织学生进行顶岗实习,既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又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因此,所有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前,均须由实习单位(无论是学院统一安排的还是学生自主选择的)和分院双方签订《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顶岗实习安全、顺利地进行。 第八条 对于全院全日制普通高职各专业最后一学期的顶岗实习学生,由学院统一将学生名单报给长春市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办理“平安实习生责任险”。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九条 坚决以顶岗实习管理系统为操作平台,实行学院、分院、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负责制。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分院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专业顶岗实习指导小组组成的三级管理机构,并针对集中型的顶岗实习,专门设立学生自我管理机构,即实习小组。各级机构的组成与职责分别如下: 1.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就业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分院领导班子。负责对全院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以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习的组织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 教务处作为教学归口部门,负责对全院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监控并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建立健全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通过顶岗实习管理系统收集全院顶岗实习工作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统一顶岗实习相关资料和文件的格式。 学生处作为学生管理归口部门,指导并督促各分院处理好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归口处理好各种学生突发事件。 就业处作为学院就业归口部门,积极协助各分院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并和各分院密切配合安排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就业工作。 2.分院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 各分院是其下属各专业顶岗实习环节教学和管理的主体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顶岗实习的相关事宜。为确保顶岗实习工作能保质保量顺利实施,各分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由各分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校外实训基地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带队实习教师、教学干事和学生干事等。主要职责为: (1)负责落实本分院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办理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审批手续; (2)制订本分院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3)本分院顶岗实习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4)选派校内指导教师和聘用校外指导教师,沟通处理好学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研究处理实习生的有关问题; (5)每周要对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情况进行1次检查,与学生顶岗实习所在单位共同对指导情况进行考核; (6)检查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存档备查相关资料,见第十六条; (8)完成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3.专业顶岗实习指导小组 由专业带头人(或教研室主任)牵头,成员包括校内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辅导员。依据顶岗实习管理系统,负责按照本分院制定的顶岗实习管理细则,保质保量完成本专业顶岗实习的教学管理工作。特别强调,每周至少登录2次顶岗实习管理系统,详细检查并填写系统中各模块内容。 4.实习小组 在顶岗实习单位成立若干实习小组,由组长负责本小组成员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学习与工作的自主管理。主要职责为: (1)每周至少登录1次顶岗实习管理系统,完成顶岗实习准备、实习计划提交、实习周记填写、实习总结、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相关任务等。实习周记每周填写1次,实习总结两周总结1次; (2)负责实习期间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 (3)组织和督促学生自我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4)发扬团队精神,团结协作,及时向辅导员、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汇报学生思想和实习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5) 处理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维护学院声誉和企业形象。 第三章 教学和纪律要求 第十一条 对各分院提出的要求 各分院均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在顶岗实习之前制订各专业详细的顶岗实习实施方案,包括实习时间、地点、实习目的、总体任务书、阶段任务书等。在顶岗实习开始前,召开本分院顶岗实习学生动员会,讲明各种要求和注意事项。综合考虑专业、地域和企业等因素,合理配置校内指导教师,对于在距离长春较远但相对比较集中的顶岗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至少要在实习期间安排1次以上校内指导教师到现场指导。对于在长春周边顶岗实习的学生,原则上要求每个月安排1次以上校内指导教师到现场指导。各分院要和实习单位联系,为每位学生落实企业人员作为校外指导教师,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对学生指导、管理、实习成绩考核。 第十二条 对校内指导教师的要求 (1)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学生顶岗实习之前,须召集所指导的学生开会,组织学习本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布置相关任务,并再次明确各种要求和注意事项。 (2)校内指导教师要按照顶岗实习的教学安排,认真学习、研究顶岗实习的教学,有效指导学生的顶岗实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同时与校外指导教师保持联系,相互配合,按时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3)校内指导教师要通过QQ群、电话或短信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指导,至少每周要和实习小组联系一次。此外须按照学院和分院的要求到实习单位巡查。所有指导和检查工作的工作内容均须如实填写在顶岗实习管理系统上; (4)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主动与校外指导老师或相关领导沟通,掌握学生的实习动态,加强实习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定期向专业顶岗实习指导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5)与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做好学生实习考核工作; (6)通过顶岗实习管理系统,了解所指导学生实习情况,认真辅导实习学生,严格审阅学生实习总结并以此为依据,每月必须写出一份实习指导总结; (7)顶岗实习结束后,通过顶岗实习管理系统,从9个方面即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专业技能、遵章守纪、现场管理、出勤情况、安全意识、实习周记、实习总结,严格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 第十三条 对校外指导教师的工作提出的要求 (1)传授学生岗位工作所需要的技能,对学生进行工作态度、实习纪律与安全等方面的教育,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指导实习学生按照工作规程和工作标准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3)帮助解决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与本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定期沟通实习学生情况; (4)对实习学生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及时向本单位和学院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5)通过顶岗实习管理系统,对实习学生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专业技能、遵章守纪、现场管理、出勤情况、安全意识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给出实习鉴定意见。 第十四条 对辅导员工作提出的要求 顶岗实习前,须分班召开学生实习动员会,组织学习本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再次强调相关纪律和安全要求,协助校内指导教师完成各种准备工作。 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仍然是我院在籍学生,要求辅导员切实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尤其是涉及到安全和纪律方面的教育和管理,主动与校内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密切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对违反纪律的实习学生,除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外,还应收集相关违纪事实,及时上报,按有关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通过QQ群、电话或短信等多种形式,每周至少要和实习小组联系1次。了解学生实习过程中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协助学生处理好与企业和学校的关系。 第十五条 实习期间对实习学生提出的要求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准)员工。校企双方通过顶岗实习管理系统,从9个方面即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专业技能、遵章守纪、现场管理、出勤情况、安全意识、实习周记、实习总结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每周至少登录1次顶岗实习管理系统,完成顶岗实习准备、实习计划提交、实习周记填写、实习总结、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相关任务等。实习周记每周填写1次,实习总结两周总结1次; 2.经常保持与学校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的联系,每周至少要与学校指导教师联系1次,汇报实习情况;密切关注顶岗实习管理系统公布的与顶岗实习有关的各种信息;联系方式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3.认真做好岗位的本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顶岗实习的实践中努力完成专业技能的学习任务。 4.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5.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不做损人利己、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 6.要严格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果在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及格。 7.实习学生应牢记“安全第一”,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由学生自行负责;对工作不负责造成的损失,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8.在实习期间,实习学生(除非常特殊情况者)必须服从分配,按照要求顶岗实习,完成顶岗实习任务。顶岗实习期间,不得私自更换实习单位,否则实习成绩以0分计。如果确因个人特殊情况或实习单位原因须变更实习单位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学生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教学工作”----“下载中心”下载《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经个人和家长签字后→交分院教务科→上交“申请表”2个工作日内,由分院教务科对原实习单位和新实习单位核实情况征得各方同意后→由分院教务科立即通知当事人按顺序办理相关签字手续:①辅导员②校内指导教师③分院教学院长④原实习单位⑤新实习单位→手续办理完毕将“申请表”交教务科后,学生可进入新单位实习。 9.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学生本人和同单位实习学生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报告,指导教师要及时向学院和实习单位双方负责人报告。 第十六条 各分院须存档备查的资料 1.分院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和专业顶岗实习指导小组人员名单; 2.各专业顶岗实习实施方案; 3.发放给学生的相关资料; 4.各专业学生实习周记和实习总结; 5.分院顶岗实习工作总结以及校内指导教师的顶岗实习指导,两项工作总结均要求3000字以上; 6.各专业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 第十七条 顶岗实习成绩考核。 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由以下3部分组成: 实习中的各项表现40% 顶岗实习周记 30% 顶岗实习总结报告 30% 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顶岗实习管理系统中校外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具有一票否决效力,即如果该成绩为不合格,则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直接以不及格处理,不再进行成绩总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分院要根据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由于顶岗实习是我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过程中的新举措,尚处不断完善阶段,鼓励各分院、各专业在原则范围内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顶岗实习的多种形式,对勇于打破常规、大胆进行实践探索的做法,学院给予支持。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2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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