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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听课检查及反馈的办法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3-03-25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多渠道教学信息反馈机制,以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学院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信息收集

(一)获取信息:各级督导员通过随堂听课所获取信息。

(二)通过教学检查、教学巡视、教学评估获取信息,包括教学全过程(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期末考试等)教师履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实践教学环节(实习、实验、实训、课程设计、毕业项目等工作),日常教学、专项检查和评估。

(三)通过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教师评学、教师评教、学生评教(含网上评教)、学生教学信息员等渠道获取信息。

(四)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教学督导研讨活动获取信息。

(五)通过教师、职工和学生获取有关信息。

(六)通过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获取信息。

(七)通过用人单位、实习单位、学生家长、往届毕业生获取有关信息。

(八)通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获取有关信息。

二、信息整理

(一)督导员听课记录每一周上报一次,其他重大内容及时上报。院级督导员每一周上交听课记录和督导小结,由督导办归纳、汇总。

(二)各分院督导员每月的听课记录和督导小结由各分院教学督导组负责整理,并把整理结果形成督导信息上报给督导办。

(三)督导办对每次专项检查和评估上交的信息,督导员和督导组在督导工作中形成的意见和建议、重大事项等信息要及时整理上报。

(四)对于各项信息应认真登记,及时整理。

三、信息反馈

督导办及时把收集和整理后的各方面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多种形式的书面文件:教学督导动态、教学督导通报、教学督导反馈意见(填写表格和口头方式)等分别处理和反馈。

(一)教学督导动态:每月一期呈送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特殊信息及时上报。

(二)教学督导通报:期初、期中、期末各编辑一期呈送学院领导、有关部门和各教学单位督导组和院级督导员。

(三)《教学督导信息反馈表》:根据反馈信息的紧要程度,将反馈信息填入《教学督导信息反馈表》,及时向有关教学单位、职能部门、任课教师书面反馈。接受督导信息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在5日内回复教学质量督导处。

(四)口头反馈:督导员通过听课、检查、巡视等形式获得的督导信息,有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反馈形式进行。

(五)会议反馈: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反馈

(六)网络反馈:开通电子邮件、电子公文等网络形式反馈。

四、常规教学的检查

常规教学检查是督导工作基本的工作方式,现对检查的内容做以规范,并以此作为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的工作依据。

(一)学期初各教学单位教学准备情况的检查

1.教材到位情况的检查(对分院教务科)。

2.教师到位及教案准备情况的检查(对分院教务科)。

3.学生到校情况的检查。

4.学期工作计划安排的检查。

5.教师工作任务安排的检查(课表的制定与否等)。

6.了解各分院在新学期教学改革的新举措。

7.教学设施设备完好情况的检查。

(二)学期中教学工作情况的检查

1.结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汇总情况,对部分教师授课情况的检查指导。

2.对教学单位教研室教研活动的检查。(检查教研活动是否真正是教研研讨;教改研讨等)

3.对各教学单位教学秩序的检查。

(三)期末终结性考试巡查

1.对各教学单位期末学生复习、考试出题进行帮助指导。

2.对各教学单位终结性考试进行考务检查及巡考。

3.对各教学单位终结性考试分析的检查分析。

根据检查结果,形成综合情况汇总,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

五、相关要求

(一)各级督导员在记录信息时,要以事实为根据,要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督导员对于收集到的信息,要根据信息的轻重缓急,定期和及时上报,并立即反馈,以免影响教学。

(三)督导员在反馈信息时要针对突出问题和主要问题,一事一案进行反馈。

(四)接受督导信息反馈的单位和个人要对反馈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再反馈(回复)给教学质量督导处或相关督导员。

(五)对于反馈的信息,凡属本部门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属其它部门的教学信息直接反馈到督导办,由督导办负责督办。

(六)督导办负责学院教学督导信息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2013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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